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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7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围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以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为主线、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重点,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和“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处并重。加强监测预警预报、风险排查、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范和应对处置相结合,协同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全市各级政府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管理。

以人为本,科学应急。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应急管理的根本,以提升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水平,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着眼长远推进应急综合能力建设,优先解决应急管理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财权合理划分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建设任务,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任务和项目,分步组织实施,稳步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效减少较大、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坚决杜绝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2.分类目标。

监测预警能力:监测网络与预测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内,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减小到100公里以内;海啸灾害预警预报时效提高到30分钟;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预报时效提高到24小时,准确率达到90%;森林火灾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报告实现全覆盖;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较大以上规模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90%以上。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率达到90%。

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应急志愿者队伍成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反恐突击、处突维稳力量进一步加强。

应急保障能力:建成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通信保障和应急平台体系。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灾后24小时第一批次异地应急储备物资可运抵灾区集结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骨干力量具有异地72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应急通信网络实现全覆盖;较大突发事件图像等信息确保2小时内报送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

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城乡生产生活设施的抗灾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得到加强。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完成加固改造,新建、改建及重要设施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标准建成能够承载1/3以上常住人口的应急避护场所;大江大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居民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的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启动广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推进专项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制订自然灾害救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应急管理执法力度,加强应急管理的执法监督。建立健全重要时期、大型活动应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程序化。

(二)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动应急预案建设向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专家评审论证和应急预案实践评估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估与更新制度,依法加强应急预案的审批、发布、备案管理,强化各类各级应急预案的衔接。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依托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开发智能化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实现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加强应急预案宣传与培训,促使各级公务人员、专业人员等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处置程序;推动公众参与各类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提高全社会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和规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突出跨区域、跨行业综合性演练,推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动员公众参与各类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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