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正文

东莞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5    来源:应安网

8.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市、镇两级要认真履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当地政府对依法报请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各镇街要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易发生伤亡大、损失大和影响大的火灾隐患地区、重点行业和单位(场所),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人民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查处;各镇街要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平安社区建设体系,根据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的整治标准,分批次、分阶段地开展排查整治,加快消防信息平台与新莞人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畅通出租屋消防隐患的网络报送及反馈渠道。同时,加强市、镇两级财政引导作用,研究出台对欠发达地区的村(社区)和物防技防改造资金补助方案,对整治工作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全市在2015年底前,要按照有关整治要求,完成对全部“三小”场所和出租屋进行一次排查整治的目标。

(三)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9.积极推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重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尤其是要加强新莞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消防宣传进家庭、学校、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五个行动为载体,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家庭消防安全计划”行动。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所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推广落实消防宣传员、“消防楼长”行动。鼓励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在每个村(社区)落实一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一名消防管理员,每栋住宅和出租屋落实一名“消防楼长”和一名消防宣传员。推广消防安全村民公约和自防联防行动。各村(社区)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四个能力”建设专项宣传行动。设立单位消防宣讲员,由消防部门重点对宣讲员进行培训,再由宣讲员对普通员工进行培训,形成“以点带面”的宣传工作机制。

10.构建多元化消防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应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并确保一定的宣传发布量。推动志愿服务活动。2011年各镇街按照300人以上标准建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伍,2012年至2015年每年增加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上一年总人数的30%,力争2015年底全市消防志愿者达到3万人以上,消防部门负责加强对消防志愿者的日常化专业培训,提高服务专业水平。开展户外广告宣传。设立大型户外宣传广告位,利用公共空间的灯箱广告、宣传栏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区。引入消防培训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加快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研发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建好一批现代化的消防教育培训基地。2011年完成市级消防教育培训基地的筹建工作,推动中心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作;争取2012年市及中心镇建成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并投入使用;争取2015年所有镇街建成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并投入使用。

11.建立健全长效化消防培训机制。要认真贯彻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协调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等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职责,真正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义务教育及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城镇居民、农民工、保安员和再就业培训内容。市消防部门要对基层新莞人服务管理队伍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开展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上述人员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通过培训。全面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努力构建大培训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和完善消防力量体系,着力提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公安消防队伍力量。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增加现役编制,争取增加2—3个现役中队编制,到2015年全市半数以上镇街成立现役中队。规范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镇街消防大队完成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全面接管,增加队员编制,保证每个消防站每天执勤人数。同时,加强对专职队的业务指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社区兼职消防队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加强装备建设,提高管理训练水平,完善值班和指挥调度制度。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兼职消防队的管理,保障兼职消防队人员及经费的落实。合理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科学制定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员的人员管理及业务培训制度,并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大力发展社会单位“保消合一”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社会单位要设定专职或兼职的灭火人员及疏散引导员,配备必要的灭火装备,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经常性演练。

 

  • 下一篇: 六盘水“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 上一篇: 南宁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