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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3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专业人员,消防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推进消防志愿者活动

在现有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活动成效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好消防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和建队工作,积极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各县(市、区)注册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总量的3% 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建制村至少成立1支以上消防志愿者服务队。

第四节 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 抓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十二五”期间,各地要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和社会联动机制,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性演练。各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11年,按照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车辆和器材装备。建立警地联储联运的社会化救援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各类灾害处置需要。

二、强化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

各地普通消防中队组建1个集灭火与抢险救援职能为一体的攻坚组。特勤消防中队组建不少于4人的灭火攻坚组、救援攻坚组和化学攻坚组各1个。攻坚组每年调整补充并由消防总队、支队集中训练,提高火情侦察、梯次掩护、生命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抑爆排险等实战技能。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公消〔2009〕362号),配齐灭火救援攻坚组器材装备。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强化专业训练,加强基地化、适应性训练和实战化演练。完善消防员资质考核机制,推动消防员等级考核和资质认定双轨并行。加强“六熟悉”、预案制定与应用,逐步实现预案网络化。完善全勤指挥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指挥员综合素质,持续开展攻克疑难灭火救援课题研讨活动。2011年,启动建设具备独立功能的战勤保障中队及物资储备库。2013年,在中心城区组建2支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2014年,各县(市、区)公安消防中队建立特勤班。2015年,成立消防战勤保障大队。

四、完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和联动机制

强化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修订完善爆炸、毒气等恐怖暴力和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的消防救援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军队、武警、民航、铁路、医疗、卫生、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和联动机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性灾害事故。

五、强化信息技术开发应用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完成公安消防支队信息中心、指挥中心、移动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开展应急卫星通信、移动接入平台、短波及超短波通信网建设;大力推进消防软件一体化建设,推广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指挥、部队管理、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和综合统计分析等业务信息系统。并添置专用消防通信指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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