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首都消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火灾防控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以打造消防“铁军”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消防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需求,提升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首都消防部队历史使命能力,为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重要力量支撑和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切实解决制约首都消防事业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有效提升首都火灾防控整体水平,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结合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考虑消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城市消防设施,积极推进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城市与农村消防事业均衡发展的关系,兼顾市、区县两级消防工作,统筹城乡共同发展,解决制约首都消防工作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首都消防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围绕建设世界城市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从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出发,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发展,着力改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为突破口,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显著提高消防科技含量,普及消防技术和消防知识,实现首都消防事业迈进全国一流水平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三)坚持推动共同参与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市民消防安全参与意识,增强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切实提升首都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坚持立足火灾预警防范和强化火灾应急处置。立足“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目标,正确认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深刻分析、预测城市高层、平面、地下空间布局,科学评估消防安全危险源和风险点,坚持将火灾危险消灭在发生之前,坚持提升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实战能力,努力保持首都火灾形势稳定。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按照在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加快转变消防事业发展方式中当好标杆和火炬手、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紧贴现实火灾斗争需要和综合抢险救援新职能,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综合抢险救援工作格局,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控制较大以上火灾,确保10万人口(含流动人口)年火灾死亡率小于0.35,确保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死人、伤人四项指标平稳,为北京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基本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
1、健全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消防工作纳入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农村、社区强化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3、加强火灾隐患监控治理,大力提升火灾隐患发现率、
整改率,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制度;农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专栏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4、首都政治中心区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5、社会消防文化建设初具规模,形成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格局,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消防基本知识普及率100%,社会群众消防基本知识普及率80%。
(二)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立体化火灾扑救体系,扑救火灾能力满足城市建设与城市运行需要,全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1、结合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合理布局消防站点,“两城两带、六高四新”建设满足火灾扑救要求,消防车5分钟到场率达到80%,具备快速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消防装备基本满足扑救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火灾要求;个人防护装备基本满足抢险救援以及保障人身安全需要;多种形式消防水源建设初具规模,缺水地区消防供水难题有效缓解。
2、街道、乡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显著增强;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仓库、基地等具备自我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建立轨道交通火灾防控体系,火灾扑救、反恐处突、应急救援硬件条件满足实战需要。
4、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攻坚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立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化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具备有效快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三)基本形成专业化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快速响应、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综合抢险救援管理机制,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1、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完善消防人员保障机制,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达到0.05%。
2、建立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反应和处置机制,完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开展针对性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应急救援综合保障满足实战需要,将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补充、更新、配备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装备器材配备满足实战需求。
4、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和区县综合应急救援支(大)队具备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基本能力,全面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四)基本形成全方位消防工作综合保障体系,保障能力满足战勤需要,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1、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与“智慧北京”发展同步,全面实现消防业务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
2、消防科技服务与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完善化学恐怖袭击处置功能,提升消防科技服务实战水平。
3、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水平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4、建立高危行业职业健康保障体系,北京市消防员职业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消防员职业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5、建立消防部队住房保障机制,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队基本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