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灾减灾机构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省应急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综合协调机构为核心的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减灾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市、县开展减灾备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建立减灾备灾中心或类似机构,形成全省自上而下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加快江西省救灾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天—地—现场”一体化救灾减灾信息化工作平台,增强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能力。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森林防火和环保等部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健全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站、人工观测、群测群防等灾害监测手段,逐步建成天基、空基、地基、人基相结合的立体灾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以数值预报为主、经验模式相结合的多灾种短、中、长期预测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信息传输网络为依托,专用信息传输网络相结合的灾害信息传输网络。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灾害易发地区自然灾害风险图,对我省频发易发自然灾害进行风险区划,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的灾害风险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召开灾情趋势分析会,研判年度灾害趋势。
(三)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与共享能力建设。
加强灾害信息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灾情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结合历史灾情、基础地理信息、人口、经济、农业、建筑结构等方面的基础数据,优化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建立江西省灾害综合信息数据库。加强灾害信息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和涉灾部门要按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手段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防范应对、灾害损失等信息,提高面向社会公众的综合防灾减灾信息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为主要对象,以灾害信息共享服务为目标的一整套灾害信息共享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减灾委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互通雨情、汛情、旱情、震情等灾情动态信息及灾害风险信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互通平台。同时,在毗邻省份及跨省江河流域地区,加快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常态化灾害信息联动会商与共享机制,完善省减灾办综合协调、成员单位应急联动、周边省市协同作战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加强与国家救灾减灾部门间的纵向联动与信息互通,实现防灾减灾信息协同服务。
(四)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民政救灾、公安消防、地震、武警、民兵预备役、医疗卫生等为主体的救援抢险队伍,形成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共同协作、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驻赣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民兵参与救灾的作用,建立军警民联动救援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伍在救灾中的专业及装备优势,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立应急救援模拟训练基地,大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专业化、集成化、模拟化、实战化演练。开展现场救护技能普及与培训,加强灾害救援技术、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建立各灾种专家组成的综合救援救助技术咨询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灾害信息员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和完善灾害信息员岗位管理制度和职业考评体系,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工青妇、红十字会及有关社会组织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救灾协同联动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人道救助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地方志愿者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
加强救灾减灾装备建设。立足救灾减灾工作实际需要,以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紧急救援直升机、应急救援专业机械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建立成系统、成规模的基层减灾信息装备网,实现与其他部门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
加强减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指导市、县加快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储备点建设,把救灾储备库(点)建设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使用与发放和救灾储备物资加工与采购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完善特大灾害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制度和调运预案, 提高救灾应急物资的保障水平。
(五)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研究。通过对自然灾害形成机理研究,提高对自然灾害孕育、发生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入研究各灾种之间、灾害与生态环境、灾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增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水平,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预测预报预防能力。加强灾害综合评估方法体系研究,科学合理地区分不同灾种的灾度指标和分级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以灾害强度、影响范围、受灾地区人口和经济水平等为评估因子的综合灾害评估模式,建成完备的覆盖灾前预评估、灾时跟踪评估和灾后损失评估的灾害评估系统。建设防灾减灾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
推动防灾减灾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立足我省防灾减灾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和吸收科技前沿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成果,推动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应用。强化科研交流与协作,注重科研与防灾减灾事业的结合,特别是加快推进防灾减灾部门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的项目合作,搭建我省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防灾减灾研究平台,开展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相关课题的联合攻关。鼓励科研工作者和科技团体积极参与减灾科研与学术交流,全面提升防灾减灾事业科技内涵,优化我省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体系。增加减灾科研资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防灾减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减灾领域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相关研究机构,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深入开展防灾减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针对当前和今后全省灾害频发易发特点,开展灾害防治基础性、应用性课题研究。组织实施综合减灾备灾、气象灾害应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震安保服务等一系列减灾科技工程,提高灾害管理科技水平,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等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与应用,推动减灾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配合“十二五”时期国家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后续工程建设,着力加强卫星减灾应用研究,以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监测与评估应用示范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在我省防灾减灾领域内的数据业务化应用和发展,全面建成具有“预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的防灾减灾技术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