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全市社会化消防工作程度还不高,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实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两个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较为普遍,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社会单位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核心的防火墙工程建设有待加强;广大农村乡镇和城镇居民社区消防工作相对薄弱,突出表现在农村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差,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给水缺乏,居民社区网络化防控火灾体系尚未建立,致使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成为当前火灾防控的空白点和盲区。
三是西宁市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滞后国家标准和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十一五”期间,西宁市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0.4%左右,装备经费主要靠专项经费维持,投入只占业务经费的0.22%,尽管西宁市2010-2011年投入消防业务经费达4000万元,但由于欠帐过多,现有经费仍不能满足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基本配备和正常维护更新,难以满足西宁市消防安全保卫的需要。同时我市尚未建立消防装备维持性经费保障机制,致使在用消防车辆装备维修、耗材更新以及日常保养所需经费不能满足要求。
城市消防站建设数量少、标准低。依据《西宁市城市消防规划(2007-2020)》和市辖3县《城市建设规划》,到2010年底,西宁市应建消防站19个,现仅有11个,欠帐达8个,欠帐率为42%。城市中心区的城西区无消防站,原城西消防站现借用城北区一处消防站营区执勤,由于消防站数量少、标准低,辖区保卫面积过大,加之道路不畅,极易失去抢救生命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使小火酿成大灾。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欠帐严重,消火栓数量少、完好率低。按照国家关于市政消火栓设置的相关规定,西宁市应设置市政消火栓2640个,现有1500个,缺1140个,欠帐率达43%,且已建市政消火栓大多集中在新建城区,老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在现有消火栓中损坏496个,损坏率达34%,同时还存在消火栓管径偏小、水压偏低、标识不清等问题。消火栓数量缺乏,加之天然水源难以利用,严重制约了火场供水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的提升。
消防车辆总体性能不适应西宁市灭火救援需求,老旧情况比较严重,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执勤消防车82辆,其中超期服役的有20辆,占总数的12%;接近服役年限的有8辆,占总数的10%。消防车配备结构不合理,适合西宁市灭火救援需求的特种攻坚车辆装备配备不足,随车器材配置不足;现有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还不能有效满足灭火救援防护需求,特种器材数量不足、性能较低,影响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顺利实施。
战勤保障力量薄弱,装备技术人员不足。目前西宁市战勤保障大队尚在建设中,药剂补给车、破拆清障车、牵引车、大吨位供水车等特殊保障车辆尚处于空白,用于储存灭火药剂、个人防护装备等战勤保障物资的储备库尚未建成。综合训练设施、装备缺乏,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训练基地尚未规划,缺乏高空救援、水域救援、化工装置、烟热训练、建筑物倒塌救援等模拟训练设施和场所,无法开展专业训练,影响了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的提升。此外,由于缺乏专业救援装备的替代训练器材,训练对装备的损耗比较严重,影响了训练的正常进行。目前,西宁市消防指挥中心尚未建设是全国省会城市唯一无指挥中心的城市,常规通信器材和应急通信保障车辆装备缺乏,不能满足调度指挥和灾害现场通信需求,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
四是消防部队的职能不断拓展,所担负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日益繁重。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已明确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西宁市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承接全省产业和人口向西宁转移的新要求,居于“东部城市群”、“一小时经济圈”所涉及的城镇以及整体搬迁城镇的核心地位,全省社会建设的核心区域,自古以来是西北交通要道和军事重镇,素有“海藏咽喉”之称。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和交通路网的迅速发展,大量建设项目纷纷实施,各类灾害事故的多发性、突发性、危害性已日益显现,重大自然和人为灾害事故时有发生,西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等各类灭火救援任务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09年、2010年消防部队接警出动分别为1084次和1205次,其中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分别为195次和213次,呈逐年上升态势。应急抢险救援的频率、强度、复杂程度加大,抢险救援的压力和挑战增大。此外消防部队还承担大量维稳安全保卫工作,如“两会”安全保卫、国际藏毯会、环青海湖自行车赛等国内外重大活动的消防保卫等勤务,年均完成各类执勤保卫任务达240余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求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