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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十二五”消防建设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力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努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消防基础和装备建设水平,不断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消防科技,全面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施行日期:200612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日期:20008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日期:2011101)

《青海省消防条例》;

《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

《青海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

《青海省城(镇)公安消防队(站)建设专项规划》(青工咨规划[2009]094号);

《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火,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断创新消防警务工作机制,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全面提高全社会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依法保证消防工作投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综合救援能力。

(四)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落实政府主导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改革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服务水平,通过建立“网格化”消防警务新机制和构建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十二五”期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不断夯实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

强化社会单位、农村(牧区)、城乡社区、家庭的消防安全建设,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十二五”期末达到《西宁市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2011-2015)实施意见》的标准要求

2011-2015年期间共建成10个西宁市消防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建成西宁市119消防指挥中心,一级普通消防站5个、战勤保障消防站1个及3个通讯建设项目,力争到“十二五”末,全面建成指挥科学、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全市城镇消防队(站)布局合理,消防部队营房和装备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社会“防火墙”,努力构筑社会火灾防控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和要求,调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即普遍达到“能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要求。2011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所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社会单位基本达标。

()加强农()()、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消防警务新机制,不断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基础。

1、加强农()()、城乡社区消防安全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将农牧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村镇饮水、水利、通讯、道路等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危房改造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建设范围,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各居、村、牧民委员会、自然村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制度;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大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011年,每个行政村(社区)要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2012年,所有乡镇、街道、村庄、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同时,全面加强消防警务室建设,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2、建立消防警务新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警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社会消防监督网格化,借助消防部门设立的火灾隐患举报中心建立,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范围和力度,以求彻底清剿火患。根据火灾事故发生规律和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消防工作特点,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适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违规装修材料强制拆除力度;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3、加快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步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新形势、新要求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进行政许可模式,逐步建立并联审批、集中办理、上门服务新机制;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大型工业园区建设,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建立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全面应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提高消防行政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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