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省应急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各地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进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存在应急机构弱、人员少的现象;少数地方和部门应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高。
应急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尚未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部分领域应急队伍存在数量少、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尤其是专业应急队伍偏少;应急物资储备品种不全,数量不足,大型、特种应急救援装备缺乏;应急平台技术支撑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仍较薄弱。县以下应急体系薄弱,基层应急工作人员少,缺乏系统培训,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城乡特别是农村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仍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先期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宣教培训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强,宣传形式和手段还不够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
三、“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主线,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以提升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强化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我省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有效整合各类物资、装备、队伍、信息等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提高应急综合能力。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科学统筹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各环节能力建设,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与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重点推进应急项目建设,着力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应急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实现政府、社会、个人有机结合,加强和完善“大应急”工作格局。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程度。
立足实际,稳步实施。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紧密贴近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着力实施建设任务,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全面提高我省应急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抗灾、城乡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装备、应急平台体系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民公共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2.具体目标。
自然灾害方面。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时效提前15—30分钟以上,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减小到100公里以内。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预报时效提高到24小时,准确率达到90%。4级以上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中长期预报总体准确率达到90%以上,短期预报总体准确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事故灾难方面。与2010年相比,到2015年,全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1%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在2.14以下(下降32%以上),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在0.05以内,水上人命救助有效率达到93%以上,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控制在环境事件发生总数的5%以下。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12小时内到位率达到100%,乡镇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动物疫病和追溯体系网络报告覆盖率达到100%,疫点疫区内封锁、隔离、扑杀、消毒等规范处置率达到100%,受威胁区相关畜禽强制免疫率达到100%,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形势平稳,社会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群众安全感达到95%以上。中小学校紧急报警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城镇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视频监控配备率达到100%;高校110指挥平台建设普及率达到80%以上。各类学校普遍建立专兼职保安队伍,校园周边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