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完善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法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力量建设。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强化政府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门应急工作力量,强化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综合协调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促进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兼职机构,加强力量配备。
2.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部门之间监测预警、信息沟通、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处置联动等方面应急机制建设,增强应急工作合力。加强军地应急协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政府应急机构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的应急合作,提升军地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应急工作的能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完善舆论引导机制,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化省际应急合作,推进省内区域性应急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同处置等机制。
3.加强应急法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订《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强宣传和实施。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修订完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
4.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发布、备案和评估制度,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推进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等评估、修订工作,加强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应急预案发布范围,提高应急预案的社会知晓率。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演练管理制度,强化演练评估,积极推进综合性应急演练、专项应急演练等多种类型应急演练,强化针对性、实战性。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完善监测网络和预测预报系统,加强风险隐患管理,实施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保护目标监控,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扩大覆盖面。
1.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覆盖面,着力强化气象、地震、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卫生等部门的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水平。所有乡镇建成自动气象站,在中小河流、大中型水库、主要公路、重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新一代天气雷达覆盖城乡80%以上区域。推进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等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县级地震监测台站和市级台网分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实施加密监测,进一步完善全省强震动台网建设和流动观测台网建设。加强森林防火瞭望台(哨)和远程监控点建设,发挥卫星遥感、飞机巡护、远程监控、瞭望观测和地面巡查的作用,对林区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和立体式监测。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完善环境保护重点行业、重要区域污染源的监测体系,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提高对传染病疫情、食品药品安全的监测能力。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对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社会安全类事件的预测预知和预警预防能力。
2.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和保护目标的监测监控。加强对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和高架桥、大型桥梁、通信枢纽、电力设施、铁路客运专线、机场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3.完善风险隐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隐患评估、排查制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编制全省灾害频发易发地区县级以上自然灾害风险图。继续推进防震减灾基础信息和城市各类工程抗震能力调查、评估。建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及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全省山洪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调查评估。加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危险源登记普查、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加强重大传染病、急性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调查评估,完善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公共安全形势分析长效机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4.强化预警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健全发布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率达到90%。建立健全气象部门与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的相关部门及驻皖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实时发布和共享。依托气象部门业务系统,建立完善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平台功能,增强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立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综合采用广播电视插播、手机短信息、农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网络推送等多种手段,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发布范围,提高发布时效。加强我省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和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文气象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市级以上城市地震预警信息中心和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加强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