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和完善共建共享运行机制,推进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技术支撑中心标准化建设。依托有一定资源的单位建设若干个行业特点突出、专业性强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作为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基地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统一管理,构建坚实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一、依托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建立省安全科技研究和执法检测中心。
二、依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立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和省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中心。
三、依托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立省危险品登记中心。
四、依托省安全监管局内设机构,建立省安全生产调度统计信息中心。
第三节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能力、事故响应和处置能力、应急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水平、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一、 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一是在区域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重大危险源分布较集中的西宁、海东、海西、海北等安全监管部门设专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二是在海南、黄南、玉树、果洛等安全监管部门设专职应急管理人员。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二、 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应急信息管理和辅助决策系统、图像监控和移动指挥系统、应急共享数据库、监测预警系统等。实现省、州(地、市)、重点县应急指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省级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省政府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各行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间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为应急指挥机构的快速反应和准确、果断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三、 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储备库建设
按照“精简高效、资源整合、专业对口、就近从快”的原则,根据区域划分、产业布局,依托有关国有大型企业,分别在海西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储备库、在海北建设煤矿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储备库、在西宁建设消防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储备库。
四、 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
以现有公安消防部队和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通过整合和重组,重点扶持和建设7—10支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为主的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道路交通、水上搜救及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州(地、市)及重点县(市、区)结合实际,建立具有独立抢险救援能力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大型、特殊装备,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 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
争取国家投资,利用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资源,建立具有教育、培训、演练、食宿等多功能一体化、涉及多个专业、具有特殊环境模拟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基地,满足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类救援队员的培训与演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