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深圳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
●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二期工程。
3.强化预警体系建设。
(1)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专业信息网站等多种形式拓宽预警发布渠道,建立全市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2)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规范预警级别的动态调整及解除程序。
(3)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趋势分析,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
(4)探索建立灾害预警与防空袭警报平战结合的预警发布模式,利用防空警报系统,为居民提供地震、台风等重大灾害和事故的警报发布。
重点建设项目:
●购置防空警报设备。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继续健全和完善以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为纲,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重大活动预案为组成和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组织修编《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各专业部门修编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指导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结合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编制相关预案,扫除预案盲区。根据广东省核管委的工作部署,修订《广东省核事故场外应急计划深圳应急系统启动响应程序》;针对我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的应急管理需求,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相关应急预案,健全公共交通行业应急预案体系。
重点建设项目:
●修编《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编制《深圳市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目录》;
●编制深圳市极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轨道交通换乘站/枢纽站应急预案。
2.强化预案管理工作。
(1)加强预案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强化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对应急预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各类应急预案的可行性评估,提高预案的操作性与实用性。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库,实施预案数字化、电子化管理,实现与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衔接,便于高效、科学地调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效率。
重点建设项目:
●研究制定《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深化预案培训与演练。
(1)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预案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工作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执行能力。
(2)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工作,并着重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的预案演练。
(3)深入探索桌面演练、沙盘演练、模拟演练、实战演练等多元化的应急演练方式,通过各种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增强能力的目的。
(4)完善应急演练评估体系,制定应急演练量化评估指标和标准,不断提高演练成效。
重点建设项目:
●研究制定《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量化评估办法》。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处置指挥能力。
1.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
(1)加强科学技术决策支持机制建设,充分整合气象、地理、人口等相关信息,开展突发事件分析评估模型研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及时研判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
(2)加强应急专家决策支持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决策参考作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
(1)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明确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和保障主体的职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2)探索建立现场指挥官和协调官制度,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明确和细化现场指挥官和协调官的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内容,提升现场应急处置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3)理顺专项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划分,建立、规范现场指挥权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