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
●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平台(ETCC);
●建设基于物联网、3G等新技术的医疗急救智能化调度指挥系统。
6.完善应急资金保障和补偿机制。
(1)加大对突发事件监测、处置、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的投入,健全市、区两级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2)研究扩大灾害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
(3)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制度,细化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落实经费渠道。完善针对转移安置人员、遇难人员亲属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机制。
(七)健全事后恢复重建体系,提升恢复重建能力。
1.健全恢复重建机制。
(1)健全灾后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
(2)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参与灾后救助,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心理救助机制,整合心理干预专家和社会力量,对受灾公众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救援,稳定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灾情调查和工作评估机制。
(1)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灾情评估制度,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
(2)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总结和评估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流程,督促指导各项应急工作的贯彻落实。
(八)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1.加强应急管理培训。
(1)将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教育培训总体安排,促进各级国家公务人员丰富应急知识、增强应对能力。
(2)完善应急管理专业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应急管理专题讲座、短训班或研讨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处置能力。
(3)建立国内外合作交流机制,通过推进合作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工作者互访等途径,加强应急管理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4)制定培训计划,开发培训教材,组建培训师资,对全市所有注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力争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2.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报刊、音像、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及政府网站开辟应急管理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全社会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应急和安全知识水平。
(2)进一步推进应急和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推动学校和幼儿园把应急和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大力宣传各类应急和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丰富和完善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的功能,不断充实和更新宣教内容,使其真正发挥核心宣教平台作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
(九)探索建立巨灾管理体系,提升巨灾应对能力。
1.加强巨灾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1)开展针对我市超强台风、特大暴雨、地震、海啸、核事故等潜在巨灾的风险研究,评估可能的影响区域及危害后果,查找和分析巨灾隐患及应对巨灾的薄弱环节,综合评价巨灾应对能力,形成应对策略。
(2)进一步健全核电站场外应急组织体系,完善核应急预案,加大核应急专业物资及设施、设备的储备力度,强化核应急队伍建设并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应对核事故的能力。做好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辐射意识和应急能力。
(3)研究制定防范巨灾应急预案,探索建立巨灾应急定期演习制度,提高巨灾应对能力。
2.推动巨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研究建立巨灾应急指挥机构和巨灾应急救援联动与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快速响应的巨灾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2)加大应对巨灾的资源储备,统筹规划和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避难场所等各类资源,提高巨灾应急救援能力。
(3)深化巨灾防范和应对的国内外合作机制,加强与珠三角、港澳及国内外其他先进城市在巨灾管理、减灾技术、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